工伤保险赔偿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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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

社保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有关规定深受社会关注,那么社保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以及新工伤保险条例期限是什么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2023.09.08 11057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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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认定的时间

一、社保工伤认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二、相关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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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

一、工伤保险死亡赔偿包括了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工亡赔偿金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丧葬补助金

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统筹地区是指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地方法规会根据当地情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当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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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为:五级55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48个月,7级41个月,8级34个月,9级27个月,10级20个月。

职工被确认为职业病的,加发50%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破产、关闭、解散和注销企业被鉴定为1—4级的工伤职工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按原标准继续发放。所需资金,原企业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保的,预留至当地平均期望寿命(其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预留至年满18周岁),在资产清算时一次性拨付给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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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标准规定

随着工作时间的安全问题是日益严重,工伤的状况也日益显现出来,对于工伤的赔偿也是各个劳动者的重视要点,为了防止受了工伤而没有得到自己应得的赔偿 ,十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6年的实施方针如何?那么律师356来给我们解说一下:

一、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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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一、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赔偿范围:

1、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按原工资待遇发放,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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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相关咨询

你好问一下意外险和重大疾病险有什么区别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意外险,就是意外伤害险。通常发生意外伤害的后果有三种:意外死亡、意外残疾(按照国家标准分成不同的残疾等级)、意外受伤。也就是说,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等,都在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内。 2、重疾险,顾名思义,主要是保障重大疾病风险,一旦发生合约规定的重大疾病轻症,即按保额给付保险金,用于弥补患病后的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如果包含身故责任,那么因为“意外或疾病”身故,也可以得到赔付。

你好请问保险诈骗罪的刑事责任是如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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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所以我们能够知道保险诈骗罪的犯罪形态认定与骗保金额以及是否有其他犯罪行为有关,小编提醒大家一定要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且遵守法律规定。关于保险诈骗罪的其他相关知识,大家如果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可以在网站上进行在线咨询。

你好问一下怎样写欠条才能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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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你好关于银行托收支付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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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方在委托银行收款时,指示银行只有在付款人(进口方)付清货款时,才能向其交出货运单据,即交单以付款为条件,称为付款交单。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即期汇票(或不开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提示,进口方见票(和单据)后立即付款。银行在其付清货款后交出货运单据。远期付款交单,出口方按合同规定日期发货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全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方审单无误后在汇票上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然后从银行处取得货运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和即期付款交单的交单条件是相同的:买方不付款就不能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所以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基本上没有变化。远期付款交单是卖方给予买方的资金融通,融通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汇票的付款期限,通常有两种规定期限的方式:一种是付款日期和到货日期基本一致。买方在付款后,即可提货。另一种是付款日期比到货日期要推迟许多。买方必须请求代收行同意其凭信托收据()借取货运单据,以便先行提货。所谓信托收据,是进口方借单时提供的一种担保文件,表示愿意以银行受托人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出售,并承认货物所有权仍归银行。货物售出后所得货款应于汇票到期时交银行。代收行若同意进口方借单,万一汇票到期不能收回货款,则代收行应承担偿还货款的责任。但有时出口方主动授权代收行凭信托收据将单据借给进口方。

请问著作权的取得和产生需要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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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条件的性质而言,可以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两种。 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 形式条件是指作品完成之后,是不附加其他条件就享有著作权,还是附加一定的条件或是再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目前主要分为三种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以作品的产生为条件自动取得著作权。 第二种做法是,除了作品创作出来以外,还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获得著作权。 第三种做法是以加注著作权标记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此外无须再履行其他手续。 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产生著作权,既不要求登记,也不要求发表,也无须在复制物上加注著作权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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