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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

倒签提单

司法实践中,提单有很多种分类,其中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倒签提单,但是很多人对这个并不够了解,甚至不知道倒签提单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倒签提单会对公司造成怎样的影响,下面律图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倒签提单的知识,给大家了解。

2023.09.21 3099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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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是什么意思

在国际货运中,大部分都是通过信用证来结算货款的。信用证付款有个缺陷,就是到期日比较短,如果承运人在信用证到期前未能发出提单,那么就会影响卖方结汇。为了解决这种情况,卖方往往要求承运人到签提单。那么倒签提单是什么意思?

一、倒签提单是什么意思?

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货物装船后,提单签发的日期早于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 一般可分为二种情况:一是善意倒签;二是恶意倒签,即个案中卖方为了单方面的利益私下与船公司勾结起来倒签,这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倒签提单(以下简称倒签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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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的性质

由于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运用网络进行购物,这时就促进了物流行业的发展。倒签提单既是法律术语,也是物流术语。那么,接下来律图小编为您提供的以下内容就包括了倒签提单的性质及其基本概念。

目前占上风的观点是侵权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的主要问题在于:首先,它忽视了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存在着一种运输合同关系,这种关系靠提单来维系着这一事实,只注意到了承、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因而,一旦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发生纷争,就认为二者之间原本不存在合同关系,所生纷争必为侵权。须知,提单是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体现,例如,收货人在卸货港对承运人承担的义务即出自提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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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的风险

在海运合同中,提单是种很重要的书证,通过提单收货人可以明确地知道货物上船的日期,但是有时候因为卖方未按时交货就会出现倒签提单的情形,其实倒签提单严格地说起来算是一种违约行为,那么倒签提单的风险在哪里呢,我们来看一下。

倒签提单的风险在哪里?

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在班轮运输中,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可能已订有货运协议,也可能已经定舱,取得定舱单,或托运人已填具托运单或与承运人通过电传、电话达成装货协议,因此正反两面印有提单条款的提单不一定就是承托双方之间唯一的合同,只是运输合同已经订立的证明;但如果承托双方除提单外并无其它协议或合同,则提单就是订有提单上条款的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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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倒签提单,许多朋友可能不是太了解。主要有善意倒签和恶意倒签两者提单方式。目的不同,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也是不同的。但实际中,多数是恶意的倒签,为了单方面的利益去损害另一方的利益,这种行为给企业公司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接下来,律图小编将详细介绍下倒签提单对公司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倒签日期如果为短期的话(约1~3天),大家都是可以“默认”接受的。银行接受的是单证相符的所有单据,并不会考虑其它。但是,如果你存在着 “恶意”欺诈的话,银行也会拒收你的单证的。由于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期为2006年1月21日,而你的船期却是2006年1月30日。由于相差时间太长,倒签提单这种情况下要求倒签提单,你的船东是无论如何也不肯答应的。所以,这里存在着是否可以实施的问题。即使你公司出担保,船东可以倒签提单,但是你仍然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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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

跟单信用证,以其低风险等优势成为现代国际贸易中最常见、最主要的支付方式。而在实际操作中, 主要有两种操作方法,即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那么,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的区别体现在什么地方呢?

1、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在签发时,货物所处的环境不同

提单倒签时,货物却以装到船上,只是提单所注明的装船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提单预借是货物尚未装船或未完全装船。提单预借有三种情况:(1)船未抵港,货物运入码头仓库后签发提单;(2)船舶随已抵港,但未装货,签发了提单;(3)装运了部分货物,但某一货物为全部装船而签发了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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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签提单相关咨询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怎么构成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而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故意地拒绝提供。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干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对单位行贿罪是如何构成的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单位行贿罪主观上需要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管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等行为。 2、《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合伙倒卖车船票罪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休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的管理活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倒卖,是指购买车票、船票后加价卖出或者为了卖出而购买牢票、船票。本罪的本质在于其目的是否通过加价卖出而获得,至于其目的是否实现则不影响其性质的认定。听谓车票,是指旅客凭其乘坐各种陆上从事旅客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如火车票、公共汽车票、长途汽车票等。坐席、卧铺签宇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亦属本条所称车票性质。听谓船票,则是指凭其乘坐水上从事旅客交通运输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有价票证。 本罪属情节犯,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其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有倒卖车票、船票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内外勾结套购车票、船票倒卖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依法进行的查问的;等等。根据1999年9月l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干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即属情节严重。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依本节第231条的规定,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两利为目的,此乃本罪在主观方面的两大构成要件,缺一不能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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