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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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申请书

低保户申请书

低保户政策是一项保障部分人群基本生活的利民政策,当我们达到低保户标准时,需要寻求国家救济,该如何写低保户申请书呢!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一切法律疑问,尽在律图!

2023.09.11 22575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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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申请书怎么写

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时候需要本人或委托他人提交低保户申请书,只有将申请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提交,相关部门才会受理申请。低保申请书要求必须要按照有关的格式进行书写,写明申请人的个人和家庭情况,申请低保的理由和符合低保户的申请条件低保户申请书怎么写呢。

一、低保户申请书怎么写

我叫——,家中三口人。现住——市——区——楼——号楼——门——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全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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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低保户申请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对于残疾人的保障措施也是逐渐完善。恨多残疾人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家庭收入并不高,此时往往需要向国家申请低保来进行补助,我们知道,残疾人低保申请书是残疾朋友申请低保必须提交的材料。那么申请书怎么写?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残疾人低保申请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市××镇人,××××年×月出生,现年××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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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低保户申请书

低收入人群通常无法拥有足够的金钱为自己的大病买单,他们在领取了低保之后也只是堪堪维持勉强的生活,可是病魔是无法预测的,一旦低保户生了一场大病,他们将无法承担相应治疗费用。国家为保障低保户的生命健康,设立了大病低保救助,那我们看看看大病低保户申请书怎么写?

据了解,低收入人群申请完低保后,还可以申请低保大病救助、低保慢性病救助以及申请采暖、物业费方面救助。中国社保网网小编表示,申请大病救助,首先应该是低保户,即满足住院治疗救助对象范围,即A类、B类及连续享受低保救助满一年的C类城市低保对象,患有规定范围内的救助病种住院治疗的城市低保对象,同时应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对象住院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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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申请书相关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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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保申请是在申请国家低保时填写的申请书,填写好后国家经过审批才能公布低保名额。但是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以及个人低保申请都是不一样的,那么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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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申请书范文

    低保是国家的一项利民政策,保障了一部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那么申请低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低保申请书又要怎么写呢,一切尽在律图,快和小编来了…

    2023.09.19 9054人阅读

低保户申请书相关咨询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 3、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这里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对国有公司、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其他国有财产,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这里的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这里的低价出售,是指将上述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合资、合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了资产评估、但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低估实物资产;有的国有资产未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而是按帐面原值折股;有的对国有公司、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等无形资产未计入国家股;有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属于国有公司、企业的土地、厂房低价卖给小集体或私营业主,从中收取回扣等。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在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结果时,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能使其承担行政责任。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因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而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无法挽回,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至于损失重大的认定标准,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权威性解释。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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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所谓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公司法以及其他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规定,如《公司法》第21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徇私舞弊。是指本罪行为人为了谋取私利而做违反公司法及国有资产保护法规的事情。 3、实施了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国有资产的行为。这里的国有资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国有资产、即国家以各种形式对国有公司、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其他国有财产,具体表现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机器、设备、厂房、土地等有形或者无形的财产。这里的低价折股,是指将国有公司、企业的实物财产、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故意低估作价,折合为股份作为出资。这里的低价出售,是指将上述国有资产以低于其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卖给他人。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在合资、合营、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国有资产不进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了资产评估、但低于所评估资产的实际应有的价值低价折股;有的低估实物资产;有的国有资产未按重置价格折股,未计算其增值部分,而是按帐面原值折股;有的对国有公司、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等无形资产未计入国家股;有的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经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擅自将属于国有公司、企业的土地、厂房低价卖给小集体或私营业主,从中收取回扣等。 4、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只有在造成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结果时,才能构成本罪,否则只能使其承担行政责任。这里的重大损失,是指因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而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无法挽回,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至于损失重大的认定标准,有待最高司法机关作出权威性解释。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被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现,予以及时制止或纠正,客观上未发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结果,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同、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除此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由故意构成,并有明确的徇私动机。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具有徇私舞弊的动机,而行为人是由于思想知识水平低,专业知识不足,业务工作能力低,以致在国有资产折股和出售时发生错误则不能构成本罪,

专利申请权纠纷委托一个律师费用是多少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找律师一般是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还有就是各个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进行收费的,请律师涉及到的费用有常规收费、包干收费和风险收费。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 风险收费是指在执行到判决、调解、和解的款项之前,只收取较少的费用,待胜诉或执行到款项后再收取较高的费用。收费标准为前期费用大约为2000-10000,胜诉后为胜诉或执行到金额的10-30%。

你好请问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法律咨询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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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是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如果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该代书遗嘱就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构成要件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有土地使用管理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出让,是指不以谋利为目的而卖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所谓土地使用权,是指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违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达到了严重的程度,即可构成本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不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并且具有徇私的目的。即明知自己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但为了徇私而仍决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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