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百科 >损害赔偿百科>消费权益百科 >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今社会,有的公司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往往会采取不正当竞争来排挤别的公司,这样会严重的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我国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规定一旦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就要承担责任,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2023.09.11 23729人阅读
1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在生意场中,有很多人或多或少的遇到过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为此吃过不少的亏。但是真的要大家说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含写什么,估计也是非常困难的。那么,到底什么才是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呢?

1、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经营活动中,以种种不实手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或承诺,或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者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2、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产品的质量、性能、成分、用途、产地等所作的引人误解的不实宣传。

......

查看全文 >>
2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企业之间为了争夺市场资源相互竞争是很常见的,但是不管用什么竞争手段都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如今的社会中,不正当竞争现象随处可见,身处其中的消费者如何才能辨别什么是不正当竞争,我国法律上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哪些呢,律图小编为此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包括4种:

①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

查看全文 >>
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实际经营中,良性的商业竞争是有利于市场向好的方向发展的,但是也有些商家为了谋取利益,利用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拉拢顾客,不仅给市场带来不好的影响,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

经营者是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质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所说的经营者强调的是从事了经营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是否有法定资格或能力。这里所说的主体包括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后者包括非法经营者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

查看全文 >>
4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中,各商家为了使自己获得的了利益最大化,打击竞争对手,常常会出现以本伤人,超低价出售的营销手段,殊不知这已经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了,一旦被认定是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具体是什么?

(一)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是违反了民事法律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了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侵权行为的责任。不正当竞争行为民事法律责任是指市场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非法侵害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

查看全文 >>

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百科

  • 网购维权

    网购维权

    网购又叫网上购物,是通过互联网检索商品信息,并通过电子订购单发出购物请求,然后填上私人支票帐号或信用卡的号码,厂商通过邮购的方式发货或是通…

    2023.09.22 36694人阅读
  • 汽车关税

    汽车关税

    众所周知,如果从国外进口汽车来销售时,那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关税,至于应该缴纳多少关税则成为了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那么汽车关税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2023.09.20 81006人阅读
  • 先行赔付

    先行赔付

    在当今消费这个大市场上,我国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提出了先行赔付这个概念,但是很多人对先行赔付却非常陌生,不知道先行赔付…

    2023.09.20 146674人阅读

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咨询

离婚时给予对方适当帮助的形式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离婚时,在一方生活有困难时,可以要对方给予适当帮助。当然,生活困难一方主张适当帮助的条件是对方的确有提供适当帮助的能力。一般在离婚的时候给予生活困难一方适当帮助主要有以下方式:   1、在婚姻关系结束时除去财产分割之外,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以金钱或财务的帮助,对其进行资助。   2、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时,另一方需要提供房屋的暂时居住权或者长期居住权。   3、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出去财产分割之外,给予生活困难一方一定比例的房屋所有权。

变更姓名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侣、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即具有现实紧迫性。正当防卫的其他条件还包括不法侵害是现实存在的;行为人具有防卫意识;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的限度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抵押合同一般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