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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法院也没移交

166****666 西藏-林芝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2.17 20:40:29 2362人阅读

虚假诉讼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法院也没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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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西藏-拉萨 咨询解答:962条

你有证据证明对方虚假诉讼吗?你可以去检察院,检察院可以通知公安局立案

2020-02-18 00:32:08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2078条

建议请律师帮忙处理。

2020-02-18 12:36:3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0条

现在案子到什么程序?这个情况需要详细了解才能帮助你。

2020-02-18 07:53:43 回复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虚假诉讼是妨害司法秩序的一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具有管辖权的,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5)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虚假诉讼是妨害司法秩序的一种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是具有管辖权的,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2)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5)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由和法律依据,由侦查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同时告知本院控告检察部门。控告人如果不服,能够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议。  对不立案的复议,由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受理。控告检察部门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查,并能够要求控告人、申述人提供有关手续,认为需要侦查部门说明不立案借口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侦查监督部门解决。如有不懂之处,能够直接去该网址找律师咨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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