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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杨** 天津-蓟州区 合伙联营咨询 2020.02.10 11:26:34 463人阅读

您好,我表弟现在辍学的早,拿到了他的父亲留给她的财产了之后,表弟现在一个人在外面创业,在创业初期,成立独资企业,民法的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之间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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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人数上,个人独资企业只是一人成立的企业,而合伙企业应由两人以上成立。就是因为合伙企业人数较多,为保障每个合伙人的权益,所以相关规定更为复杂,对于合伙人的入伙、退伙、经营权、分红等都有着细致的规定,鉴于本文目的不作展开。
另外,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较为常见,多数合伙企业都是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主要用于专业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常见的有限合伙企业如私募股权投资(前文已有相关说明)。而个人独资企业因为不涉及多人利益,因此规定较为简单,也不存在多种类型,适用于业务模式简单、投入较低的项目。

2020-02-10 11:39: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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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的法律依据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受个人独资企业法调整。合伙制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设立,受合伙企业法调整。
2、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应视其经营、发生的业务可能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及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 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其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0-02-10 11:28: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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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性质: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投资人:
①投资人是自然人;
②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③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合伙企业:投资人只能是中国公民,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缴纳出资投资人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企业事务管理: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但企业内部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企业解散后,财产清偿顺序: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②所欠税款;③其他债务(剩余部分归投资人所有)①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③合伙企业的债务;
④返还合伙人的出资(仍有剩余,在合伙人之间按约定分配)

2020-10-01 01:03:41 回复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形式未作出任何强制性规定。
4、税收征缴规定不同。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票上市的优点: 1 改善财政状况 通过股票上市得到的资金是不必在一定限期内偿还的,另一方面,这些资金能够立即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这样就可以允许公司借利息较低的贷款。 2 利用股票来收购其他公司 (1)上市公司通常通过其股票(而不是付现金)的形式来购买其他公司。 (2)股票市场也会使估计股份价格方便许多。 3 利用股票激励员工 4 提高公司声望 (1)公开上市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其在社会上的知名度。 (2)投资者会根据好坏两方面的消息才做出决定。 二、从另外一方面看股票上市也会给对公司带来缺点: 1. 失去隐秘性 (1)这些信息在初步上市时就必须公开披露,并且此后也必须不断将公司的最新情况进行通报。 (2)失去隐密性的结果是公司此时可能不得不停止对有关人员支付红利或减薪。 2. 管理人员的灵活性受到限制 (1)公司一旦公开上市,那就意味着管理人员放弃了他们原先所享有的一部分行动自由。 (2)股东通过公司效益、股票价格等等来衡量管理人员的成绩。 3. 上市后的风险 许多公开上市的股票的盈利没有预期的那么高,有的甚至由于种种原因狂跌。导股票上市及上市后的挫折会严重影响风险投资的回收利润,甚至使风险投资功亏一篑。因此在决定上市与否时,风险投资家和公司企业家会综合权衡其利弊。

法人的特征是:1,法人是团体;2,法人捧腹大笑的财产;3,法人能承担民事责任;4,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关系.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不是法人的原因在于:1,独资企业本身不是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享有的财产权利;2,独资企业不承担责任,而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设立的组织体,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两种类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主要原因:1,合伙财产是合伙人的个人财产;2,合伙人对团体债务仍然要负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团体所负的民事责任最终要归到合伙人的头上,合伙团体并不能独行其是自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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