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责任的意思是说,你们双方一共发生多少经济损失,包括车损和人损,双方按责任比例来承担
对方的机动车由交强险,先由对方的交强险赔偿,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剩下的部分,双方一人一半。
交强险赔偿如下:
1、伤者的医药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最高赔偿1W元,超过一万后,超出的部分,你们双方一人一半。
2、伤者的非机动车赔偿2000元。超出2000的部分,还是一人一半。同时机动车一方有修车费的话,你们也要承担一半。
3、伤者的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最高可赔偿11W,超出11W的部分还是一人一半。
4、要是做伤残鉴定的话,鉴定费也是一人一半。
5、车两被扣产生的停车费,鉴定费等等保险不能报销的都是一人一半
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一人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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