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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时两个兄长己补钱'分割出去了但房产证登让兄长的名子请问可以过户回来给我吗?

134****2737 广东-清远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1.29 17:40:10 455人阅读

分家时两个兄长己补钱'分割出去了但房产证登让兄长的名子请问可以过户回来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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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双方是否有签定协议

2020-01-29 17:46:55 回复

使用权已不在分析如下:
1、集团所有地都没有产权证,只供个人使用。因为户口不在村里,所以理论上不再享有宅基地的权利,如果原来还有房子,则继续享有使用权,但是不再享有新建的权利,新建需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②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签字”“画押”同具效力,只要具有其一,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即合同则具有法律效力。  但这两者不一致的情况,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当事人达到了合意即签了字,后另一方当事人认为确认不全面要求按手印,而相对人本人不在场或在场情况下无当回让他人代按了,这样情形属实有效。另一种情况则涉嫌合同造假,当事人达到合意时,无完全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而受到某种外因的诱导而不得以签了字,后当事人有后悔心态不愿再按手印了,而是他人假冒按手印,这存在了造假与欺诈做法,当事人不认可了,这样合同做法不能视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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