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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按建筑公司指定的单位送去了,建筑公司不给钱,指定的单位也能承担责任吗?

137****7848 北京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1.02 14:19:28 316人阅读

我公司和一个建筑公司签合同了,材料按建筑公司指定的单位送去了,建筑公司不给钱,指定的单位也能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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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994条

合同向对方指定送到别的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以按要求送达?需了解具体情况,看证据情况,确定义务方。需要律师代理可以电话或微信(手机同号)联系

2020-01-02 23:01:36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4156条

您公司和一个建筑公司签合同了,材料按建筑公司指定的单位送去了,建筑公司不给钱,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2020-01-02 22:36:0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您好!有责任的

2020-01-02 16:3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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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603714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19404条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2020-01-02 14:3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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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1057603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96461条

请说明原因

2020-01-02 14:35:3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8757条

您好,双方是否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

2020-01-02 14:32:5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根据具体合同解决,维护自身权益

2020-01-02 14:27:53 回复
咨询我
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您好,可以起诉,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您相应款项,若约定违约金或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要求赔偿

2020-01-02 14:23:24 回复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3351条

您好,依据您所说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您一般只能向建筑公司主张赔偿。

2020-01-02 14:22:09 回复
地区:重庆-渝北区 咨询解答:163267条

这个首先需要审核你们签订的合同

2020-01-02 14:21:5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3061条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020-01-03 22:32:06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3494条

收集证据,委托律师代理诉至法院

2020-01-02 19:21:17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384条

可以诉建筑公司违约

2020-01-02 17:47:1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0条

有多少钱?需要律师详细了解才能给出方案

2020-01-02 16:08:5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236条

您好:你可以根据合同起诉要回,委托律师帮助解决吧。

2020-01-02 14:40:24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2631条

要承担责任

2020-01-02 14:32:1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590条

根据法律条款规定,结合实合同法际情况,为您的利益最大

2020-01-02 14:27:32 回复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253条

建筑公司是合同主体。

2020-01-02 14:2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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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事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合同事务律师#

建设单位是指执行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组织、督促基本建设工作,支配、使用基本建设投资的基层单位。一般表现为:行政上有的组织形式,经济上实行核算,编有的总体设计和基本建设计划,是基本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建设单位要承担以下职责:
(1)应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
(2)在工程招标及与参建各方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应对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的编制责任、套数、费用、质量和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由建设单位采购的各类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保证其规格、性能、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施工物资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
(5)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检查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并对规程规定应签认的工程资料签署意见。
(6)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7)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8)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根据你的描述应该属于工伤,一般工伤(未致残):医疗费、工伤工资、交通食宿费、生活护理费。
工伤致残: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或是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械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手指骨折应先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其伤害程度,判定工伤等级,再对工伤进行具体赔偿
工伤赔偿项目: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停工留薪期工资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离职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公司买了保险就由保险公司赔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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