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拜一去办离职,二是做满最后三天,我选择了二,做满最后三天,我想问这算是辞退么,符合劳动法么?
159****2104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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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0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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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生女士,本人从事餐饮服务行业,因最近2天在工作中顶撞上司,原因为部门经理让我空闲是去烫桌布,我第一次烫,同事给我做了个示范告知我如何加水,如何使用就离开了,我自己一个人烫了几块在烫最后一块时,我加完水开始烫放上去推不动我马上拿起来了,一看一个洞可能是熨斗温度过高,尔后经理找我说怎么回事,我解释过她说我没按规定烫,要不然就是放了很长时间,我当时就不服了,就解释是如何造成的,她说接受不了我的态度说我高姿态,问我想不想干了,我说想,她沉默了一会把我叫到走廊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提前三天通知我要我去办离职,我是今年四月一号入职的还在试用期,入职并没有接受专业培训,她的态度很强硬后来又找我,再次告诉我,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今天最后一天,礼拜一去办离职,二是做满最后三天,我选择了二,做满最后三天。我想问这算是辞退么,符合劳动法么?我从入职以来每天规规矩矩上班,不曾迟到早退,也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没被客人投诉,本分工作,烫坏的桌布我愿意原价赔偿,可是经理就因为我顶撞她,给我找一大堆理由,我该如何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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