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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个人,企业,组织,都是查不到的,)是这样的吗?

177****1294 江苏-苏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5.04.09 18:22:22 4903人阅读

本人是未成年时有过犯罪记录,现在被大型企业辞退。我想问的是,我听说2014年的新未成年保护法中有条令提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记录是保密的。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个人,企业,组织,都是查不到的。)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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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凉山 咨询解答:654条

你好,在个人档案中是会有相关记录的。

2015-04-10 11:16:10 回复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证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辨认应当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组织辨认前,应当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避免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第一款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就是说除列举的三类用人单位外,本款还规定“等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等”,属于“等外”规定,也就是说,除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这三类组织以外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它们的组织形式比较复杂,有的采取合伙制,有的采取合作制,它们不属于本条列举的任何一种组织形式,但它们招用助手、工勤人员等,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属于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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