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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醉驾,拘役三个月是按90天算吗?

ask****229 甘肃-兰州 醉驾咨询 2019.12.09 22:55:19 321人阅读

你好,我对象醉驾拘役三个月是按90天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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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甘肃-兰州 咨询解答:262条

按月起算的时间到下月的次日为止,不按天数算。

2019-12-10 16:55:49 回复

你好,醉驾如果没有完成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具体法院判决的刑事责任是什么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需要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197100的,属于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亳克--110毫克100亳升之间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30毫克100毫升,可以增加一个月拘役;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拘留一般为14天以内,最多为37天。但是,如果没有被取保候审的,以后还会被逮捕和判刑。

你好,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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