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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面房屋的使用权,有区别么?

138****7490 北京 宅基地咨询 2019.12.02 13:10:39 465人阅读

法院判决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面房屋的使用权,有区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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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所有人都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归属国家。房屋使用权和所有权有区别,买卖的时候价格有差异,是一个具体的体现。

2019-12-02 13:34:24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7988条

您好,您具体说下您的情况

2019-12-03 09:01:20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74156条

法院判决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宅基地上面房屋的使用权,有区别

2019-12-02 23:06:1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

2019-12-02 13:57:14 回复
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27533条

有区别的

2019-12-02 13:13:01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767条

有区别,后者您指对房屋有使用权,没有处分地的权利

2019-12-02 13:12:02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没有处分地的权利

2019-12-02 18:36:19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3061条

一般情况是需要根据判决书解决的。

2019-12-02 15:07:38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9171条

有区别,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农民只享有使用权,但是对于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同时享有的。

2019-12-02 14:34:56 回复
查看其他4位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29条规定,因原房屋拆除、改建或自然坍塌等原因,已经变更了实际土地使用者的,经依法审核批准,可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定给实际土地使用者;空地及房屋坍塌或拆除后两年以上仍未恢复使用的土地,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结合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坍塌后,房屋就已丧失其应有之属性,根据宅基地的无偿使用性和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坍塌后已经超过两年,未恢复使用,不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了。也就是说,房屋倒塌后如果可以在两年内恢复使用,原来的房主还是可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您好,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的财产,可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补偿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否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引,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存在争议,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继承
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实践中,农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可以 分为下列情况: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
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地随房走(房地一体主义),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自行建造,则该房屋因其拥有完全产权而可以作为遗产而继承,然后再进行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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