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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姐就是不要继承权,债权人放弃继承权怎么样?

刘** 广西-柳州 债务追讨咨询 2019.12.01 11:48:19 380人阅读

我的表姐就是在回家的时候,后面她的爸爸就是去世了,但是我的表姐就不想要继承权,她就自己放弃了,将这些都留给她的弟弟了,请问债权人放弃继承权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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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继承遗产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三、放弃继承一般不允许翻悔。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到遗产分割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放弃自己已取得的继承遗产的权利,完全自由地表示自己不愿意处于继承人的地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必经过人民法院的批准或其他继承人许可。倘若允许撤回,不仅会影响遗产分割的进行,而且不利于继承关系的稳定,不利于公民的生产和生活。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四、继承人因不愿履行法定义务,如不想清偿被继承人债务,不愿承担扶养、抚养、赡养义务等原因而表示放弃继承的,必然损害他人的利益。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五、被放弃的继承份额的处理。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就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表示放弃继承的是遗嘱继承人,则放弃的份额应当转归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法定继承人,其应继承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如果放弃继承的是被继承人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享有。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放弃继承权的人不继承遗产,通常条件下,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既不表示接受又未表示放弃时,便推定为放弃接受遗赠。被放弃的遗赠财产,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时,即收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主动放弃或法定期限届满没有表示接受而实际放弃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再承担遗赠人所附加的有关义务。

2019-12-01 11:5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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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起诉已经放弃继承的人是否合法
在债权人起诉前,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一般只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向其他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债权人一般是不知道的。
另一方面,依照法律规定,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可以翻悔,那么在遗产处理前是否放弃继承,还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因而在遗产实际处理前,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与债权人之间仍存在权利、义务的冲突关系。即法律上的直接利害关系。
债权人仍有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被告提起诉讼。当然,在起诉前,如果债权人明确知道债务人的遗产已被处理完毕,也明确知道有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就无权把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列为共同被告提起。
如前所述,债权人享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至于是否继续进行实体审理,要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
如果直接进行实体审理,对债权依法进行确认,直接判决用债务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即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避免当事人的诉累。
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根据继承法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
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当承担义务的人,对债权人来讲,已无法实现其诉讼请求,诉讼继续进行也没有意义,因而应当终结诉讼。
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如此债务属合伙债务,而其中一个合伙人死亡,且没有遗产,此时不能终结诉讼,而应追加其他合伙人为共同被告,进行审理,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2019-12-01 11:50: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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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母亲兄弟,姐姐协商一致,根据自己的意思在网上搜一篇,修改即可。范本参考如下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被继承人:,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原身份证号码:现被继承人去世,留下遗产(房产)尚未分割。我们是被继承人的三个子女,是法定继承人,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1、各继承人确定,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财产为:
①、房产之
一:市路号
②、房产之
二:市路号的一半【即:一楼(铺面)60平方米,二楼房子6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
2、房产之
一:市路号由继承人:和继承人:共同继承。
3、房产之
二:市路号的一半【即:一楼(铺面)60平方米,二楼房子60平方米,共120平方米】归三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现我们约定:该房产在获得拆迁获得补偿款并分割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处于三人共同继承,共同共有状态;未经三人共同协商一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处分,及其他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
3、房产之二由于翻新装修,继承人: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和继承人:6万元人民币做为该房屋的翻新装修费用。
4、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对该房产的重大修缮、保存和改良行为应该由三个人共同协商同意(未经协商一致的行为,由该行为人负担),产生的费用由三人平均分担。
5、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约定该房屋的收益(收租)由三人共同平分所得的收益。
6、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因为某合法继承人的过错产生的债务、侵权等纠纷由该继承人自行承担责任。
7、在房产之二拆迁获得补偿款前或者三人共同协商对该房产实际分割前,任何继承人不得主张转让、抵押该房产。
8、待该房产拆迁,获得拆迁补偿款后,由子女三人对该款项平均分配。
9、若任何合法继承人对房产之二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有造假、欺诈等行为的,约定其对该房产的继承份额减半,剩余份额由其他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10、若任何法定继承人实施侵害其他法定继承人合法继承权的行为,约定取消其对该房产之二的继承份额,该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1
1、如有其他争议可通过协商处理。1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1
3、本协议在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市区人民管辖。1
4、本协议一式陆份,协议人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继承人:(签字、按手印)继承人:(签字、按手印)继承人:(签字、按手印)签约时间:

财产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他既可以行使这种权利,以接受其应当继承的遗产;也可以放弃这一权利。所以放弃遗产又称放弃继承,或继承权的放弃。它是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以前, 继承人以明示的方式不接受被继承遗产的意思表示。明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继承人,而且这种意思表示应由其本人亲自作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得代理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的继承人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 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放弃遗产可能带来的后果主要有这样几种:
  
(1)第一顺序数个继承人中的一个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的其他继承人继承;
  
(2)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遗产的,遗产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3)全部继承人放弃遗产的,遗产即成为无主财产;
  
(4)遗嘱继承人之一放弃遗产的,其应继承的遗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声明人: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 。
  被继承人 位于 的房产(土地使用证号 房产证号: )享有产权。
  我是被继承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的房屋产权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房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 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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