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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有放弃继承,放弃继承保险金必须到现场吗?

林** 湖北-随州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29 20:28:34 372人阅读

我有亲戚现在已经放弃了家里的财产继承,因为他的父亲跟他的关系处的相当的糟糕,他父亲去世的时候给他留下了关于保险的继承,对于放弃继承保险金必须到现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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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且放弃继承权的,需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019-11-29 20:3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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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亡为保险标的寿险合同如在被保险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则视为法定,其意义是如被保险人死亡则按照《继承法》规定,保险赔偿金作为遗产继承。通常情况是:有遗嘱按照医嘱继承,无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发生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递交理赔申请是应同时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继承权协议书》,其内容是确定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您所述的情况分两种:
一、继承人之一无法到场签字或者到公证处公证;
二、继承人之一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继承人毫不知情。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到现场确认是否属于继承人的真实意图。第二种情况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不具自主意识的成人(例如痴呆、植物人、昏迷期间),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认可其应得的平均份额,但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领取,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情况下,与保险公司签订带领取协议。第三种情况是保险公司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一旦保险公司错误支付,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自己应得的份额,从而造成重复支付。

2019-11-29 20:30: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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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房产,现在一般要求公证,公证时要求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必须到场说明情况并签字才行。不只是所有子女,如果被继承的人还有父母在世,他们的父母也应到场。不能同时到场,可以分别去,只要是本人能亲自到场就可以,但公证处或房管局为办理方便,一般会要求同时到场。如果确实有继承人因行动不便、道路偏远等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写下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也有的公证处可以办公证员到不能行动的人家里现场办理公证,不过现在这种情况比较少。

2020-09-30 20:26: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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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是不能任意撤销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0条之规定: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所以如继承人在放弃继承后反悔,首先可以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如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我几年前与丈夫林某结婚,不久前丈夫因车祸去世。
林某去世后,有人持他打下的借条让我偿还他生前所欠的债务。
此前,在分割丈夫的遗产时,我放弃了继承。请问,我要偿还丈夫生前所欠的债务吗
周红法官:《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你放弃了对你丈夫财产的继承,对其生前债务可不承担偿还责任。
协议显失公平
可以要求撤销
母亲被刘某开车撞倒,由于没有经验,她当时与刘某达成协议,由刘某给付1万元作为医疗费。没想到母亲在医院为此花了近4万元。请问她能否撤销与刘某达成的协议
甄红法官:在显失公平的条件下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显失公平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你母亲由于没有经验,低估了自己被撞的程度,从而与刘某达成协议,1万元的赔偿显然不能支付实际的医疗费用,因此,她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
分割原来共有房产
离婚过户不用缴税
我与丈夫准备协议离婚,因为结婚后我们买了两套房,所以决定一人分一套。但由于买房时两套房都登记在他名下,请问离婚办理房屋过户是否要缴纳税费
席世贤法官:夫妻婚后购买房屋的权属证书虽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规定,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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