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经营者未按照责令停止销售或者服务通知、公告要求采取措施的,视为拒绝或者拖延。
《通知》还要求机构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这就要求一些机构调整风控手段,充分保障借贷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这也符合国家提出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针对催收,《通知》要求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在法律制度层面对借款人的人身安全提供了制度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的同时维护消费者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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