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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放弃继承当事人怎么列为被告,需要那些依据

李* 山东-菏泽 债务诉讼咨询 2019.11.26 00:19:31 3410人阅读

我同事的姑父意外身亡,留有妻子和两个女儿,同时又欠了一大笔钱,但是现在他的家属因为这笔债务想放弃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当事人怎么列为被告。为什么债权人在提起民事诉讼时,还能将继承人直接列为被告,继承人既然已经放弃继承权,是否会导致无适格的被告来承担赔偿责任,这样是不是对他家属就不公平,为了保证对他家属的公平公正,所以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还是会被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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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
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有的观点认为,继承人放弃继承也不愿参加诉讼的,应终结诉讼,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处理后,由债权人另行起诉。笔者认为,如果遗产作为无主财产后,应收国家或集体所有,债权人起诉,必须以承受这些财产的国家单位或集体单位为被告提起诉讼,虽然可以同样达到请求偿还债务的目的,但造成了当事人的诉累。如果直接进行实体审理,对债权依法进行确认,直接判决用债务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即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可避免当事人的诉累。

2019-11-26 00:3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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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19-11-26 00:20: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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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无偿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继承权所体现的是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它在民法上有两种意义。其一是继承开始前继承人的法律地位,此种意义上的继承权称继承期待权。其二是指继承开始后,此种意义上的继承权称继承既得权,表现为一种财产权。
而继承法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所明确作出的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继承开始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死亡。上面提到的那对老年再婚夫妻在双方在世的情况下相互约定放弃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的立法和多数学者的观点是不恰当的。通说认为继承权的放弃应该是放弃继承既得权,而不能是放弃继承期待权。 因为我国现行法律没有针对公民放弃期待权的法律规定,笔者本着稳妥的原则,引导这对夫妻分别办理了遗嘱公证对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了处分,使两位再婚老人了却了心愿,但通过办理该公证,也使笔者就夫妻相互能否约定放弃继承权产生一些思索,现就此问题提出一些观点以求同行指正。

对于问题
一:
首先需要对死者的遗产进行清点,
然后由死者的遗产偿还其生前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死者生前的债务不承担偿还责任。
其法律依据为: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对于问题
二:
首先需要对死者的遗产进行清点,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归属于死者的部分。
其次需要对债务的性质进行确定,判断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死者无夫妻共同财产,则配偶无偿还义务。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死者有夫妻共同财产,则该共同财产属于死者的部分作为死者遗产进行清偿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无论死者是否有遗产,其配偶均有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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