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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分割我的家产,母亲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再申请重申驳回,请问她们是属于虚假诉讼吗?

ask****165 江苏-镇江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22 20:20:14 403人阅读

母亲与两个姐姐互相勾结,以母亲为原告,以我还有两个姐姐为被告,起诉我的房子是两个姐姐所建造,意图分割我的家产,母亲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再申请重申驳回,请问她们是属于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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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668516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78231条

控告他们虚假诉讼罪

2019-11-22 20:31:17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816条

不属于虚假诉讼

2019-11-22 20:53: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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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610217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镇江 咨询解答:5573条

不算

2019-11-22 20:22:16 回复

虚假诉讼案件从本质上说是恶意诉讼,但与传统的恶意诉讼不同。虚假诉讼的主体不是一方当事人,而是双方当事人,是双方当事人经过串通,达成共同的恶意,利用民事诉讼程序,通过法院和法官之手,获得民事裁判文书支持,实现侵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目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恶意诉讼是一方恶意、侵害的是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是双方恶意、侵害的是他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尽管如此,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还是具有相同性质,即都是侵权行为,都是当事人恶意利用诉讼程序,获取法院的裁判,进而侵害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而自己获得利益

  您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建议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审二审都败诉,若对结果确有异议且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目前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判决结果出来就是生效裁判。如果二审生效,有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二审法院一般不会超过审限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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