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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想要考事业单位,请问行政事业单位的任职回避有哪些?

高* 陕西-汉中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22 13:24:56 326人阅读

男朋友今年研究生毕业,想要考事业单位,报考规划局下面的招聘单位:规划研究中心,主管单位是规划局,但是的他父亲是规划局下面另一个规划单位的主要领导,他父亲就不想让他报这个,他挺伤心的,请问行政事业单位的任职回避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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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规定》确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时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政府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公开招聘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根据《暂行规定》,对在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规违纪者必须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根据人事部9日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对拟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日。
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等。
回避的情形包括三种:
1、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
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
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
回避制度由法定的回避情形,回避的适用范围,申请回避和作出决定的程序等内容组成。

2019-11-22 13:30: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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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019-11-22 13:26: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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