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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和我老婆离婚诉讼离婚要什么条件?

ask****165 浙江-金华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21 16:45:36 410人阅读

我要和我老婆离婚诉讼离婚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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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825条

直接委托律师就可以了,律师会帮您处理的。离婚案子如果一方不愿意的话,时间会比较长,委托律师您自己可以少操心。

2019-11-21 19:19:24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31063条

理由是什么

2019-11-22 09:59:57 回复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784条

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主要看对方是否同意。

2019-11-21 19:36:37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199条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的,到时候所需材料都会告诉你的

2019-11-21 17:26: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的

2019-11-21 16:46:5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
第一阶段: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递交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送达的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申请,请求延期,人民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状和证据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民事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都得用A4的纸。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附条件不的条件有哪些
适用条件
根据刑诉法修正案
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附条件不制度的适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适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二,罪名条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规定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犯罪,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三,主观条件,是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四,程序条件,是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附条件不考验期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在附条件不的考验期内,由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加强管教,配合人民检察院做好监督考察工作。
“附条件不的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的决定之日起计算。
附条件不附带处分
附条件不 刑诉法修正案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4、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附条件不撤销
新刑诉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的决定,提起公诉:
1、实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以前还有其他罪需要追诉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被附条件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的决定。
附条件不救济
对附条件不的决定,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复议、提请复核;被害人可以申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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