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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哥被索取彩礼,借结婚索取财物彩礼应当返还吗?

李** 四川-内江 彩礼咨询 2019.11.18 19:23:41 364人阅读

前不久的时候听说表哥交了一个女朋友,并且表哥准备要结婚了,可是后来才知道,表哥被索取彩礼,我想要了解一下,就是关于借结婚索取财物彩礼应当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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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婚姻关系索要的彩礼或财物,如果结婚不长或者没有结婚,应该酌情的返还财物给男方。新的《婚姻法》有了新规定,如果有下面的情形,收取彩礼不退还是属违法的,甚至可以定罪,男方可以直接起诉。
1、向男方索要彩礼之后,不结婚甚至消失不见的
女方索要了彩礼,不与男方结婚,也不退还彩礼,故意把责任归结于男方的原因上,甚至出现逃逸的情况。这就有骗婚的嫌疑,从法律上说也属于诈骗罪。如果现实中遇到了这种情况,男方可以根据给过彩礼的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如果立案后,公安机关会发布通缉令和追缴令。
2、在胁迫下签订“彩礼婚姻契约”,一般是一方被另一方逼迫
既然是契约,听起来就不想简单相恋的结婚,而想要有某种目的。一般事情是这样的,两个当事人双方在彩礼给完,婚事却没谈成,出现了不同说法。女方拿出所谓的彩礼契约说男方自愿的,而男方却说因胁迫被欺骗付的彩礼。如果这样,根据调查核实,会根据合同法规定,
女方这么做属于违法,并且通过欺诈逼迫手段强迫他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019-11-18 19:27: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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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提及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男女双方之间,一方借婚姻向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亲戚朋友给与的礼金,不在此范围之内,不算索取财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请注意,所谓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上述条文的第三条,也就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跟亲朋的礼金无关。

2019-11-18 19: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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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提及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男女双方之间,一方借婚姻向对方索取财物的行为。亲戚朋友给与的礼金,不在此范围之内,不算索取财物。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请注意,所谓的“借婚姻索取财物”指的是上述条文的第三条,也就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种情形,跟亲朋的礼金无关。

2020-09-30 18:5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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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二)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三)同居关系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从双方分居之日起,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四)无效婚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关系无效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五)可撤销婚姻关系案件当事人给付彩礼一方请求对方返还的,应以申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关系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计算。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不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可以起诉返还彩礼,但因已共同生活两年,需要扣除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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