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法律咨询 > 牡丹江司法鉴定法律咨询 > 外公去世了,请问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可以做证据吗

外公去世了,请问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可以做证据吗

梁** 黑龙江-牡丹江 司法鉴定咨询 2019.11.18 18:27:38 369人阅读

外公去世的很突然,之前一直没有听说外公有立遗嘱的事情,最近外公的遗嘱突然出来了,妈妈想去做那个笔迹鉴定,请问律师先生关于增民事诉讼中笔迹鉴定可以做证据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牡丹江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牡丹江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分歧观点】: 因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分配产生的不同观点是:
一、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告承担 高某对乔某所举证据提出否认抗辩,即未提供证据否认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又不申请进行笔迹鉴定,应由被告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举证责任,法院应依据原告的举证判决支持其诉讼请求。
二、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应由原告承担 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被告如否认,应视为该借条存在瑕疵,原告尚未完成举证责任,应由原告继续提供证据加以佐证以证明借贷关系的成立,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进行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即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应当由提供借条的一方承担。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它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和观点有提供证据进行证明的责任,当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则由依法负有证明责任的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真正焦点是: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原告虽提供了借条,证明了该借条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已经向法庭证明了借款事实客观存在或者证明了借条是被告书写,但被告对原告主张的借款事实做出了否认抗辩,并对借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借条具有瑕疵,且该瑕疵影响了证据的证明力,因该借条的真实性和证明力存在瑕疵,在双方未申请作科学的笔迹鉴定的情况下,该证据不能作为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的依据,原告为证明自己所主张的借贷事实成立的举证责任未能完成,需进一步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故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进一步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 本案实际上就是一种借款合同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本案中,原告乔某主张借款事实存在,就应对借款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借条在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并不能证明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所以原告还未完成举证责任,应由原告申请进行笔迹鉴定,如果原告不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民事借款案件中,当事人否认对方提交借条真实性的,应当由提交借条的一方申请鉴定。设定这样的举证规则,有利于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更有利于法律的统一与稳定。

2019-11-18 18:28:38 回复

对于笔迹鉴定能作为证据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笔迹鉴定是否能作为证据?
所要求提请的证据须是具有鉴定资格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只有你有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在法律上即视为有效!事实上由书法鉴定大家做出的笔迹鉴定准确率几乎高达100%,排除一般人为因素而言,所以法律上才支持笔迹鉴定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只有65%的话,证据法是不会选取的。
手书笔迹测评报告
人才测评是随着现代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借助于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管理学、行为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学科为基础的一种综合选才的方法体系,它能对人的知识水平、智力、特殊能力、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测评,为用人单位进行人才选拔和安置、个人选择职业提供重要参考。
笔迹分析是人才测评技术手段中的一种投射技术,它是现代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依据心理投射的原理,充分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分析笔迹中的压力、速度、而已等因素还原出书写者的气质、性格、个性和行为方式等特征,从而为个人和组织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
由于笔迹分析具有简捷、方便、准确性高、个性化强的特点。由于笔迹具有很强的书写动力定型的特点,所以,尽管书写者可能由于心情等原因在笔迹上略有变化,但是,正如英国最著名的笔迹鉴定专家戴维斯所说:“一个书写者能变化字体的斜度、大小、轻重和速度,但是他一生中的书写习惯如同指纹一样,是改变不掉的,即使他涂抹或者雕琢。”因此笔迹分析可以避免被测试者不愿合作而带来的掩饰、歪曲、装好、随机作答等局限,能更客观地了解被试的心理。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笔迹分析的准确率一般为65%。

法院所要求提请的证据须是具有鉴定资格的法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只有你有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合法证明,在法律上即视为有效!事实上由书法鉴定大家做出的笔迹鉴定准确率几乎高达100%,排除一般人为因素而言,所以法律上才支持笔迹鉴定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只有65%的话,证据法是不会选取的。
手书笔迹测评报告
人才测评是随着现代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借助于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管理学、行为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学科为基础的一种综合选才的方法体系,它能对人的知识水平、智力、特殊能力、个性特征、职业倾向和发展潜力等方面的素质进行综合测评,为用人单位进行人才选拔和安置、个人选择职业提供重要参考。
笔迹分析是人才测评技术手段中的一种投射技术, 它是现代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依据心理投射的原理,充分运用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分析笔迹中的压力、速度、而已等因素还原出书写者的气质、性格、个性和行为方式等特征,从而为个人和组织的发展提供帮助和建议。
由于笔迹分析具有简捷、方便、准确性高、个性化强的特点。由于笔迹具有很强的书写动力定型的特点,所以,尽管书写者可能由于心情等原因在笔迹上略有变化,但是,正如英国最著名的笔迹鉴定专家戴维斯所说:“一个书写者能变化字体的斜度、大小、轻重和速度,但是他一生中的书写习惯如同指纹一样,是改变不掉的,即使他涂抹或者雕琢。”因此笔迹分析可以避免被测试者不愿合作而带来的掩饰、歪曲、装好、随机作答等局限,能更客观地了解被试的心理。正是基于这样的特点,笔迹分析的准确率一般为65%。
签名与盖章的效力事实上并不真正完全相同。签名是真是假可作笔迹鉴定,难以否认,因此效力较高。相反,印章的真假与否很难认定,比如明明私章是当事人自己盖上去的,但他事后可谎称是他人偷刻的章,而你却很难自己举证。
于此,在法庭诉讼中,法院也并不真的都由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有关法律文书上“签名或盖章”,而是签名,必要时如不会签名的或是更改部位,则辅以按指印,至于单独的盖章,在法庭的有关法律文书中是看不到的。
前些年中,金融部门的不良贷款比例相当高,其原因之一是由于贷款(或担保)手续不严,包括该签名处却盖了章,结果事后被借款人(担保人)所否认甚至被查明纯属诈骗。因签名、盖章而引起的贷款争议案也发生不少数派,在这方面吃的亏也不少。究其责任主要在于制度不严(有些金融部门前些年只笼统地要求借款人或保证人世间在有关文书上“签章”,而未明确切要求必须亲笔签名)。
所幸的是,如今金融部门法律意识已经增强,法律知识也大大提高。如今的金融部门对保证人的要求不再是“签名或盖章”,而是三保险,即签名加盖章加指印,并且还要求保证人的配偶签名、盖章按指印。
这里还要提醒的是,在签名前,必须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并摘录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认真的验明对方的正身。否则,难免有时被人冒名顶替,那样的话,哪怕签上十个名也不抵用,至于要否将身份证复印件存档这倒不是关键。因陋就简为,只要签名属实,即使身份证复印件不存档,对方照样无法否认,反之,如果签名不实(如被人代签),则即使将身份证的确良原件留存,也是白搭,人家完全可以将此解释为系遗失或被窃。
因此,无论是谁在日常生活中,要特别重视签名、盖章,尤其是金融部门,更要严格把关,充分认识签名、盖章在银行业务中的重要性,在业务文书中正确使用好签名、盖章,以确保银行的资金安全。

您好,关于笔迹鉴定可以作为直接证据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没有要求作为证据的录音需要对方同意,但不能非法取得、侵犯他人隐私。
  
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
  《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二、录音、摄像等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若干规定》第68条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范围,限于“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前者包括以拘禁、胁迫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后者包括一切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由于婚姻案件所具有的特殊性,对这样的获取证据的方式就不能以非法证据对待,只要不是以拘禁、胁迫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取得的证据或者违反程序法、实体法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就应当认定该证据具有证据能力。
  
三、录音、摄像等证据尽量不要单独使用:
  录音、摄像等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只有在有其他证据以佐证而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案件的定案证据。我国民诉法和司法解释都有规定,如民诉法第69条规定,“人民对视听资料,应当辩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而《若干规定》第69条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司法鉴定时间
23266人阅读

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司法鉴定时间的法律知识,为你解读司法鉴定时间有关规定,比如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等知识,以及申请司法鉴定时间,快来了解一下吧!

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
16685人阅读

在诉讼过程中,有时会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比如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司法鉴定是如何收费的呢,律图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百科栏目,将为你详细介绍,来了解一下吧!

鉴定结论
56376人阅读

刑事案件的时候,司法机关为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往往会把凶器等物品拿去进行鉴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之后就会得出一个鉴定结论,而该鉴定结论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下面为大家详细详解鉴定结论的知识。

赃物
85922人阅读

司法实践中,通过违法犯罪行为获得的财物就是我们统称的赃物,但是很多人对赃物是没有一个正确认识的,也不知道赃物到底该怎么认定,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针对这些问题,下文介绍了赃物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残鉴定程序
111706人阅读

我们都知道,一旦行为人遭受了人身损害或者导致残疾时,只要想在后期获得赔偿,就必须进行伤残鉴定,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伤残鉴定程序该如何走,针对这个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伤残鉴定程序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