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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门市拆迁,营业执照我的,十一年,现房

ask****254 江苏-盐城 房屋租赁咨询 2019.11.17 12:02:06 420人阅读

租用门市拆迁营业执照我的,十一年,现房东为了拆迁补偿,要和我签一个营业热照共用协议,是否能签,是否能拿到补偿款,拿了该怎么分成。如不签,我个人能拿多少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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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盐城 咨询解答:2010条

房屋(土地)的补偿,属于房东的;停产停业的损失、搬迁费等,是属于您的。

2019-11-17 18:35:40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门面没营业执照拆迁怎么赔偿
一、征地拆迁企业补偿部分无营业执照,怎么补偿
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临时安置费,是指动迁的和异地安置的,过度期间产生的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二、各补偿费用的构成
(一)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
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
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仅规定给予适当补偿,但没有详细的规定。
全国各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和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物权法》和《房地产法》对土地收回的补偿都做了规定,除补偿资产费用,土地的费用应当单独给予补偿,如果不给或未计算,则是违法行为,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2、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被拆迁人制定评估公司,然后有拆迁人委托,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
3、设备补充费用按照重置成新价计算
设 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 的损失费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 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每个地方应当有确定的标准;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2、安置费用
如果是动迁的或者是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段时间内的安置费用。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 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 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拆迁厂房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 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一般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法律意见】
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要到原审批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提交文件、证件如下: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原因注明因未参加年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申请解除法定代表人×××的警示限制;
2、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3、法定验资、审计机构出具清算审计报告。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经在ХХ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公开发行的报纸);
4、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5、《指定(委托)书》;
6、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别提请注意:
1、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2、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3、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代理人员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
4、注销文件需要股东盖章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自然人股东本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董事会成员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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