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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实习协议但还没有到实习时间可以不去吗?

158****0564 浙江-宁波 其他咨询 2019.11.14 22:03:23 379人阅读

签了实习协议但还没有到实习时间 可以不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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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机动车实习期驾驶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例如:在2012年2月6日取得驾驶证,那么2012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5日为实习期。
2、2013年1月1日后申请或增驾取得驾驶证的,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3、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对之前已取得驾驶证,到2013年1月1日后实习期未结束的,仍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驾驶人可正常驾车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环路)行驶,但不得在城市快速路(环路)的最内侧车道行驶。
4、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5、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将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

2019-11-14 22:13:23 回复

如果自动离职给现在这家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3、如果当初公司给你提供了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你在约定的时间自动离职的话就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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