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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把乙给杀了,请问甲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请问有哪些情况呢?

ask****086 浙江-杭州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11.14 20:08:47 365人阅读

甲把乙给杀了,请问甲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请问有哪些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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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019-11-15 09:28:45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223条

肯定要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就因为刑为民。如有需要可以致电或者加我微信(手机同号),也可以面谈。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楼上8楼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郑章章律师?

2019-11-15 08:39:33 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791条

杀人偿命,这么简单的道理不懂?

2019-11-14 20:20:25 回复

我认为乙的做法涉嫌过失使人丧命罪。因为甲要自杀,乙提供自杀使用的工具,并且最终甲使用的是乙提供的工具自杀成功。那么乙所实施的提供绳子的做法,与甲方的最终丧命存在间接地因果关系。所谓过失犯罪,是只主观上无遇见或者遇见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最终导致受害人丧命的后果。乙方就是应当认为自己提供绳子的做法,不会导致甲方使用绳子丧命。隶属一种遇见了甲方丧命的后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这一后果因此从乙方的主观上构成过失使人丧命,从客观上看导致了甲方的丧命后果所以乙方应当会被过失使人丧命罪而追究刑事职责乙方同时将承受甲方直系亲属提议的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人必要的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名民事偿。但是乙方应当不会被判令承受全部职责,我的观点原则上可能是百分之50的职责乙方的做法无比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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