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从刑事犯罪角度而言,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罪,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从民事角度而言,抽逃出资的股东,仍需对抽逃的资金对外承担偿还责任。
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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