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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取公积金但是已经买房子了是不是要辞职了才能取出来?

ask****188 浙江-舟山 房屋买卖咨询 2019.11.14 15:10:20 394人阅读

你好 想提取公积金 但是已经买房子了 是不是要辞职了才能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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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368条

辞职跟领取公积金无关,不是买房或重大修缮的话,只有退休以后才可以提取。

2019-11-14 16:1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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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可以取出来的。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本市区域户口离职需满2年且未重新就业。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单位加盖印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报封存后即可办理。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区域户口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原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原单位加盖印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报封存后即可办理。

2020-11-19 10:17:26 回复
地区:浙江-宁波 咨询解答:825条

一般来说,房子装修等情况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2019-11-14 15:58:22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了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形,辞职不属于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情形,只有在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罗浩律师建议:住房公积金对于劳动者购房具有非常大的帮助作用,如果不是非常紧急的情况,建议劳动者保留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持续缴纳,增加存储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可以通过住房提起,也可以离职时转移或者注销账户后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步骤:  
1、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2、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3、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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