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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去世了,那么房屋放弃继承权合同怎么写呢?

胡** 湖北-黄石 遗产继承咨询 2019.11.14 13:42:30 338人阅读

我的一个邻居,他有两个人孩子,大儿子有钱,而且他生病之后一直由他的大儿子照顾,前一段时间他去世了把房产留给了大儿子,但是大儿子不想要,问一下邻居去世了,那么房屋放弃继承权合同怎么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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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的子女,父母已逝,甲乙双方合法继承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一套。该房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设计用途为_______。
二.甲乙双方确认甲乙为该房产的全部继承人!
三.乙方确认放弃以上遗产的继承权!甲方支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作为乙方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全部补偿!乙方今后不能就该房产的任何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四.补偿款支付时间的约定:
1.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2.过户手续全部办妥后5日内,甲方付给乙方补偿金余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五.在办理该房地产产权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公证费由甲方负责。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一份,办理公证和产权过户分别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2019-11-14 13:5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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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注明本人身份、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放弃{准确地址、结构、间数、面积}房屋继承权的理由、表明系自愿放弃,同时说明该房屋继承权转移给谁。
在协议上签字、按指纹,标注日期即可。

2019-11-14 13:44:30 回复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1、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来明(如:医学死亡证明、户籍注销卡、死亡注销页)。
2、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评估单。
3、全部法定继源承人的户口、身份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独生子女证、出生证、人口卡、注销卡等相关材料。
5、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
6、被继承人夫妻先后死亡的,应提供后去世的一方的丧偶未再婚证明。(一般由区民政局和区档案馆出具)。
7、证明。在公证处领取表格,填百写被继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养子女、有度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情况,到继承人或者被继承人单位盖章。

可以起诉,由于放弃继承是继承人对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会引起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继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特别规定:
一、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前。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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