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人在服役间因病致残,退役后需要认定残疾、评定残疾等级的,可以向所在地省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根据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由民政部门发给《残疾军人证》。
2,《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我是五指山市的一位退伍军人。国家有规定,有文件,每一个退出现役的军人回到地方之后都有安家费或多或少,但五指山市民政局只是发给我们20元,难道我们为国家献义务了之后20元就是地方对我们这些退伍兵的政策优待吗答复:对你提出的问题,我们电话询问了省民政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他们答复如下:(
1)安家费属于军队发放,因此你可以与你服役的部队联系;(
2)按照1998年我国的《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对退役军人应发给生活补贴(该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但现在只有海口市和部分县市实施,我省大部分县市还没有实施。详情你可以拨打省民政厅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电话或联系。(以上意见由本栏目编辑人员提供,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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