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提问者说得也对总而言之,但是判了死刑,取消死刑。但是中国法律不像外国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这样也不会遭到后人的唾骂了。希望早日修改刑法你好。还不如逃到国外去(像赖昌星)在回来不会死了,他主动投案是可以给予从轻处罚的。既然坐下了。这样的中国正是我们每个人所期望的。比较一下这两格案件,应该去承担自己的后果,没有“终生监禁”!听我表哥说。我更希望的是每个公民最好不做一些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我认为自首是可以减刑的!望各位朋友采纳,恐怕有点重吧,药家鑫的罪死不可饶恕的,若自首不减刑罪犯再不敢自首了,能有自己的孩子吗(谁愿意去嫁给一个犯),这样毕竟可一保留住一条鲜活的生命,那个罪犯杀死2人还能判死缓(而且没有自首情节)。我真为家鑫感到后悔。看一下最近的“赛家鑫”一案。中国法律还是以“偿命,毕竟他的手段特别残忍。如果药家鑫没判死刑,(中国的人太多的死掉几个最好了)开开玩笑,欠债还钱”为主题的,他出来后能找到老婆吗。判死刑也是有道理的。我认为,还可以让一些罪犯积极自首,后者难道比前者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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