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简称为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将第三者责任险列为强险险种,不买这个保险,机动车便上不了牌也不能进行年检。
双方事故的车辆定损和理赔应当由全责方保险公司承担,前提是买了相应的保险并且保额足够的情况下。
全责方的车辆定损及理赔金额是由车损险来承担的,只要买了车损险和不计免赔险,一般都是够赔的。
无责方的车辆定损及理赔金额首先由交强险承担,交强险内最多可以赔付2000元修理费,多余的部分由第三者责任险来赔付。假设全责方的三者险买的是10万以上的保额,那么是足够由保险来理赔的。
具体的理赔流程如下:
无责方的车辆维修费应当由全责方先行垫付;
全责方提供己方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被保人身份证、被保人银行卡(单位车需在索赔申请书上盖公章,金额超过1万的通常需要提供三证复印件并盖章,提供单位开户行及账户)、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以及无责方驾驶人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维修发票,送交至保险公司理赔部申请理赔。
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人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在发生事故后,对两车进行了查勘,但未在三十日内作出损失核定,也未出具拒赔通知书。其仅凭勘查情况即认为保险事故不真实,显然是主观臆断。因保险公司未将定损结果告知林某,林某无从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因此,林某有权以实际维修价格向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保险金。
我国交通的高速发展加快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进程,交通管制的作用不可小觑,那么什么是交通管制的具体含义呢,空中交通管制规定有哪些,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呢,下面来为大家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在的交通十分的便捷,大家的出行也有了更多的选择,于此同时也造成了经常性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交通事故认定期限的有关知识,那么路交通事故认定期限有哪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期限有哪些呢!
汽车的普及在方便大家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交通事故频发,时有发生车毁人亡的惨剧,律图撞死人百科栏目,为你介绍撞死人相关法律知识,来了解一下吧!
众所周知,为了方便广大公民购票,因此我国的车票是提前预售的,这样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行程提前订购车票,但是大家知道车票预售期是多久吗?小编来为大家介绍车票预售期的知识,给大家阅读了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要做的就是让交警来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划分出双方当事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后,再协商赔偿问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这个问题,请看律图小编文为你介绍。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