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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父被别人给侮辱了,想咨询一下侮辱是民事自诉案件吗

杨* 辽宁-辽阳 刑事自诉咨询 2019.10.19 14:33:35 598人阅读

三天前我叔父进入一家公司进行上班,但是因为他代表公司谈了一个项目得到了很多的钱,因此别人就说他进行了贿赂,因此他果断的起诉了对方,想知道侮辱是民事自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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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事诉讼中,只能由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启动诉讼程序,法官无权提出。从角度讲是自己诉讼。
2、但在法律术语中,“自诉”是和“公诉”相对的一个专用术语,适用于刑事诉讼中。

2019-10-19 14:38:35 回复

自诉案件审理程序按《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gt;的解释》进行:
第二百六十一条 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百六十五条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第二百六十七条 被告人实施两个以上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对自诉部分的审理,适用本章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八条 自诉案件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的证据,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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