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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开车子压伤了我姐姐的脚,开车压伤脚算故意伤害吗

刘** 四川-内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19.10.19 07:58:48 385人阅读

姐姐和我姐夫在楼下散步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平时和自己有纠纷的邻居,邻居想起和我姐姐吵架的事情,就故意开车子压伤了我姐姐的脚,开车压伤脚算故意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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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压人腿如构成轻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2019-10-19 08:11: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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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看下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范畴,骨折的话感觉只有民事赔偿的样子,不一定能判刑;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019-10-19 07:59: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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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要求赔偿义务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的话,如果被告主张时效抗辩,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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