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怎样算运输毒品,哪些情形属于运输毒品罪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区分为两种情况:
(
1)事实清楚的运输毒品犯罪,认为“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具有从属性、辅助性特点”,要求从轻处罚。
(
2)对于事实不清而存疑取轻的情况下认定的运输毒品犯罪,认为“其量刑标准应当与单纯的运输毒品行为有所区别”。 明确了制造毒品的范围。针对部分学者认为对于掺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分装也是制造毒品的认识(以上认识见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刑法学》)。《新纪要》规定:为便于隐蔽运输、销售、使用、欺骗购买者,或者为了增重,对毒品掺杂使假,添加或者去除其他非毒品物质,不属于制造毒品的行为。 针对犯罪情引诱的不同情况建立了多层次的从轻标准。明确了针对犯意引诱、双套引诱、数量引诱等不同特情介入方式,明确是否从轻、从轻幅度等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都直接侵犯了有关毒品管制法规。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对于运输毒品犯罪,只有达到十六周岁才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运输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运输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