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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涉案要打官司,想了解刑事案件自诉人的相关法规

黄* 安徽-黄山 刑事自诉咨询 2019.10.15 12:10:07 484人阅读

我的一个私交不错的朋友最近涉案被有关部门调查,要吃官司了,我朋友自己不懂法律还没钱申请律师,想详细的咨询一下啊刑事案件自诉人的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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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刑事自诉人的范围包括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以及近亲属。自诉权人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
  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
  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项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其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据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应当受到限制;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
  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

2019-10-15 12:1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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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刑事案件自诉人
自诉人是刑事自诉案件中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的地位相当于原告,担当控诉职能。如果自诉案件中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自诉人具有双重身份;在其自行提起的自诉中是自诉人,执行控诉职能;在反诉中是被告人,执行辩护职能。
二、自诉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自诉人的权利主要如下:
1、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自诉和委托诉讼代理人;
2、申请撤回自诉;
3、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5、作为原告人出席法庭参加法庭审判和同被告方辩论;
6、申请回避;
7、提出上诉;
8、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等。
对已经立案的自诉案件,经审查缺乏罪证的,应当补充证据。如提不出补充证据的,法院将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经说服不予撤诉的,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自诉人的义务主要如下:
自诉人的主要诉讼义务有:
1、自诉人负有举证责任;
2、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要承担诬告陷害的法律责任;
3、自诉人应当亲自参加诉讼。刑事诉讼法第171条增加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2019-10-15 12: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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