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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租房子,房东影响我权益,想问租房无合同纠纷咋办

杨* 黑龙江-哈尔滨 房屋租赁咨询 2019.10.15 11:34:59 459人阅读

我这不是马上就要大四吗?我不想在学校住,就想自己独自出来租一个房子,住在学校附近找了一个房子,但是最近这边又有考试,房东要赚钱,就把我这套房子给了别人,让别人住两天,严重影响到我的权益,但是当初租房子也没有签合同,现在想要问一下租房无合同纠纷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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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常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双方原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已经终止。新的租赁条件,包括租金、期限等,需要重新商议。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不能达成新的合同,租赁关系就不能继续下去了。但是,出租方应给承租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腾房。具体期限没有法律规定,可根据房屋中物品多少、当地寻找租赁房屋的难易程度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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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关于房屋租赁优先承租权的明确规定,“优先租赁权”没有法律依据。优先承租权,是指在租赁关系中,原承租人在原房屋租赁合同期届满要求续租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第三人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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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中介公司私自将厨房隔断成房屋进行出租的话。如果违反双方的约定,给你的使用造成了不便,可以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给你造成损害,而是违反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你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对于解决你的问题没有帮助。

2019-10-15 11:4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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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
2、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民事诉讼解决问题。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9-10-15 11:35:59 回复


一、政策因素
政策对贷款额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首付比例方面,首付比例会根据楼市的状况进行调整,限购城市和非限购城市会不同,同一地区不同银行也有可能不同,申请商业银行贷款的额度,不能超过房屋总价减去首付款之差。
二、贷款人因素
贷款人个人因素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考核贷款人的还款能力,分别是年龄、行业、以及个人(家庭收入)。
借款人工作行业、职业在房贷审批中也有影响,有一些人群被银行归类为优质客户,如公务员、教师、医生、律师、注册会计师,还有竞争优势比较强的行业也很受欢迎,比如金融、供电行业。这类人群更容易获得银行的优惠利率和贷款。
最后个人(家庭)收入主要是指月收入,因为月收入最直观的体现了借款人的还贷能力,通常贷款额度与月收入的比例为月收入≥房贷月供2。
三、所购房产状况
对于二手房来说,银行会考察贷款房屋的房龄,房龄大的二手房贷款额度可能会被降低,遇到严格的银行干脆被拒贷,可以说房龄越短,越容易获得贷款,且额度也比房龄较大的高。
除了房龄外,所购房产的产权类型也会影响贷款额度,商业性质的房产最多只能申请总购房款一半的金额。
四、与银行关系
1、个人征信
个人征信可以说是银行考量借款人的重要标准之一,征信良好是获得优惠利率和贷款的前提条件。
2、购买银行产品可加分
有的银行会将在本行购买理财、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借款人列为优质客户,更容易获得利率优惠和贷款。因为提供优惠利率意味着银行获利空间变小,购买金融产品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点。
五、一票否决型
有些因素一旦存在,申请时很可能会被银行一票否决,例如因债务纠纷被起诉,有犯罪或不良记录等,这类人的个人信用会会被认定为0,银行有权拒绝为其贷款。

1、影响。
2、如果公司不正常注销,也不按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将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之法定代表人、股东将被工商局列入监控黑名单,在三年内无法再注册公司;
3、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一般不会影响。股东纠纷按其性质可分为债权纠纷和物权纠纷,物权相对于债权而言具有绝地性,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物权变动尚不能影响到租赁,一般的债权纠纷也不会影响到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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