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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兄弟二人各自持有宅基地一份,而且已经确权,现在想重新分割宅基地以及地上物品,有无法律依据?

ask****441 北京 宅基地咨询 2019.10.14 09:07:17 348人阅读

你好,我们兄弟二人各自持有宅基地一份,而且已经确权,现在想重新分割宅基地以及地上物品,有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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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0867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149428条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19-10-14 22:4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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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父母宅基地上建房兄弟分家时归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起诉解决。
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人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晓或不同意的情况下建造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应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确认:
(1)如果其他共用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其他宅基地,房屋应按宅基地使用权的面积分割或折价归并。
(2)如果其他共用人已丧失本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或还有其他房屋的,房屋则应归并建房者所有,建房者根据占用他人宅基地的面积支付相应赔偿款。这样处理,主要是考虑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
宅基地使用权人与他人合资建房后发生的房产纠纷,因涉及宅基地使用权,处理时应先征求土地管理部门的意见,如果他人有可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则应先责令他人限期取得审批机关批准。对取得批准的,可依据具体情况对房屋或是分割,或是归并;未取得批准的,根据“房地一致”原则,应将房屋归并宅基地使用人所有,宅基地使用人支付相应对价。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后产生房屋产权纠纷的,一般应责令房屋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该使用权人支付相应对价。这属于民法理论中添付中附和的表现形式。所谓附合,是指一所有人的物附着于或结合于他人的物之上而形成新的财产,非经拆毁新形成的物不能将两者分开或需消耗巨资才能将两者分开。房屋与土地的附合实际上是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在我国,房屋的建造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审批,并以取得土地使用权为条件。如果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则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后颁布的物权法中均没有不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形应比照适用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的规定,即“房随地走”。

2020-09-28 10:54:15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按照归属情况

2019-10-14 17:14:21 回复
地区:北京- 咨询解答:27533条

您好,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从新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分家析产,需要帮助可以电话直接沟通。

2019-10-14 10:34: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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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80638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西城区 咨询解答:102261条

可以,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处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娇

2019-10-14 09:5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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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1120155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东城区 咨询解答:214117条

据您所述,如对此已经确权的,一般可以相关确权登记为准,如对此存在争议的,可诉讼解决该问题

2019-10-14 09:41:1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8757条

您好,可以分割,建议委托律师。

2019-10-14 09:33:56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7988条

你好,可以分割,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分家析产

2019-10-14 09:30: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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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170721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北京-石景山区 咨询解答:12321条

您好,这个是可以分的。建议您委托律师介入

2019-10-14 09:20:23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2590条

根据,结合您际情况,争取最大合法利益

2019-10-14 13:56:04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6236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从新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分家析产,需要帮助可以电话直接沟通。

2019-10-14 09:2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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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征地拆迁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征地拆迁律师#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宅基地
宅基地(3张)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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