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南京法律咨询 > 南京其他侵权法律咨询 > 你好,我是装修的,客户不付钱,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是装修的,客户不付钱,我该怎么办?

ask****167 江苏-南京 其他侵权咨询 2019.10.12 11:31:20 372人阅读

你好,我是装修的,客户不付钱,我该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京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826005528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33条

你好,装修结束了么?有签合同么?如果客户不按时付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建议你和律师面谈,告知律师具体细节。

2019-10-12 12:25:45 回复
咨询我
139214001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583条

可以起诉

2019-10-12 13:20:51 回复
咨询我
1870517369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24186条

欠债凭据、债务人身份证、财产线索、起诉状。

2019-10-12 13:15:4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

2019-10-12 12:36:51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69915条

你好具体的可以详细说下细节

2019-10-12 11:31:54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8974条

你好,有签合同吗?结算了吗?

2019-10-12 13:37:37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576条

有多少装修款没收回来呢

2019-10-12 13:00:48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847条

你好,有相关装修合同么

2019-10-12 12:36:50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1552条

协商不成,报警调解,调解不成走法院诉讼

2019-10-12 12:13:36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446条

如果工程已经结算,可向法院起诉。

2019-10-12 11:48:19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4704条

多少钱,你可以起诉

2019-10-12 11:34:53 回复
查看其他6位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你无权要求房主支付装修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该《解释》第十二条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租赁期满,关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主要看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你们之间并无约定,可见,你无权要求房主支付任何装修费。

无权要求房主支付装修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即方便拆除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此外,该《解释》第十二条还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租赁期满,关于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费用,能否要求房东承担,主要看当初签订租赁合同时是否有约定,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则由承租人自己负担。你们之间并无约定,可见,你无权要求房主支付任何装修费。 房屋租期届满,装修费可折抵租金 【案情经过】 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无故拖延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出租人向要求承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却主张用装修费用折抵租金。3月19日,南宁铁路运输审理了这样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对承租人的主张不予支持。 3月1日,南宁市某幼儿园与彭某签订租赁合同,幼儿园将位于南宁市双拥路的一间商铺租给彭某经营,合同期为1年。之后,经幼儿园同意,彭某对铺面进行了装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又续签了为期一年的合同。 续租之后,彭某从5月起开始拖欠租金。2月28日合同期限届满后,彭某仍在商铺经营,但拒绝支付租金。幼儿园无奈,诉至南宁铁路运输,请求判令彭某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腾退商铺。 庭审过程中,彭某承认拖欠租金的事实,也愿意腾退商铺,但他提出,其在租赁期间花费20多万元装修商铺,要求用装修费折抵拖欠的租金。对此,幼儿园不予认可。 经审理认为,彭某提出用装修费折抵拖欠租金的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判决彭某腾退所租商铺,并支付拖欠的租金。 【法律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或者合同解除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第12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幼儿园同意彭某对商铺进行装修,但合同中未约定可用装修费折抵租金或是退房后补偿装修费。彭某提出用装修费折抵租金,幼儿园不予认可,亦不符合法律规定,故一审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