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材料损失了,如果进项税没有转出就等于少缴了增值税。
2、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了新的修订。所谓正常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损失。比如:散装货物由于气温、干湿度的变化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商业零售企业在差错率以内的短款;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定额以内的损耗;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等。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非正常损失事项的计税纳税与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现举例说明有关非正常损失税务会计上的账务处理: [案例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000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元。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贷:原材料5000 借:管理费用4500 其他应收款———李某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如果该公司上述短缺的原材料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500元,经查是由于被盗引起的,保险公司赔偿1000元。此时应把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对应运费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损失的原材料成本一并计入“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价格进项税额=()×17%=765(元); 运输费进项500÷(1-7%)×7%=37.63(元); 应做转出的进项税额为765+37.63=802.63(元)。 按照上述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302.63 贷:原材料 4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2.63 借:管理费用4302.63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302.63
1、原材料损失了,如果进项税没有转出就等于少缴了增值税。
2、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了新的修订。所谓正常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损失。比如:散装货物由于气温、干湿度的变化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商业零售企业在差错率以内的短款;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定额以内的损耗;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等。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非正常损失事项的计税纳税与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现举例说明有关非正常损失税务会计上的账务处理: [案例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000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元。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贷:原材料5000 借:管理费用4500 其他应收款———李某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如果该公司上述短缺的原材料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500元,经查是由于被盗引起的,保险公司赔偿1000元。此时应把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对应运费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损失的原材料成本一并计入“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价格进项税额=()×17%=765(元); 运输费进项500÷(1-7%)×7%=37.63(元); 应做转出的进项税额为765+37.63=802.63(元)。 按照上述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302.63 贷:原材料 4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2.63 借:管理费用4302.63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302.63
1、原材料损失了,如果进项税没有转出就等于少缴了增值税。
2、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对正常损失与非正常损失做出了新的修订。所谓正常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的、不可避免的损失。比如:散装货物由于气温、干湿度的变化而发生的自然损耗;商业零售企业在差错率以内的短款;工业企业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定额以内的损耗;因市场原因导致存货减值造成的损失等。所谓非正常损失是指正常损失之外的损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仅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取消了自然灾害损失和其它非正常损失。
3、非正常损失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颁布与实施为企业非正常损失事项的计税纳税与会计处理带来了新的变化,现举例说明有关非正常损失税务会计上的账务处理: [案例1]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某月末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原材料短缺5000元,经查短缺的原材料不含运费,是由于仓库管理员管理不善造成,经公司领导批示,应由仓库管理员赔偿500元。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5000×17%=850(元),不应作进项税额转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部分,然后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贷:原材料5000 借:管理费用4500 其他应收款———李某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000 如果该公司上述短缺的原材料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500元,经查是由于被盗引起的,保险公司赔偿1000元。此时应把损失的原材料所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对应运费部分的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连同损失的原材料成本一并计入“管理费用”。 非正常损失原材料所涉及的进项税额由两部分组成: 原材料价格进项税额=()×17%=765(元); 运输费进项500÷(1-7%)×7%=37.63(元); 应做转出的进项税额为765+37.63=802.63(元)。 按照上述规定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5302.63 贷:原材料 4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2.63 借:管理费用4302.63 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 5302.63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