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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去了之后,刑事诉讼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呢?

高** 湖北-天门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9.23 10:49:52 525人阅读

您好,我表弟前几天在外出的时候,表弟开车子不小心撞死了人,现在受害者的家属追究了我表弟的刑事责任了,起诉到法院去了之后,刑事诉讼再审是否中止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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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
(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2019-09-23 10:55: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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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2019-09-23 10:51:5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裁定再审会中止执行吗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裁定再审会不会中止执行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发现判决确有错误的,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可以中止执行。

您好,关于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再审期间是否中止执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向提出再审申请,不停止原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相关知识:
(一)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向原审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当事人向原审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时间为其申请再审时间。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公民之间的案件大多为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一般争议标的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甚至诉讼标的额小于到上一级申请再审的费用。为贯彻立法便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目的,进一步减轻其申请再审的诉讼成本,这两类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向原审提交再审申请书,由原审统一接收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
建立通过原审提交申请再审材料的受理工作机制:
一是便于当事人申请再审,减轻当事人讼累;
二是统一案件入口,避免发生上下级重复审查,裁判矛盾的问题;
三是便于原审掌握本院生效裁判申请再审动态,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审判质效;
四是便于原审开展判后释明化解矛盾。
通过原审对生效判决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释明,使当事人理解和接受生效裁判,避免当事人因不理解裁判而盲目申请再审。当事人向原审提交再审申请书的时间为其申请再审时间。
(二)上述案件当事人选择向原审申请再审,原审经审查符合申请再审条件的,应依法受理。
原审收到再审申请书后,按照当事人是否选择向原审申请再审,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分流。当事人选择向原审申请再审的,原审应审查申请再审的主体、事由、期间等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以及申请再审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再审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但申请再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待当事人补正后,及时受理审查。
(三)上述案件当事人选择向上一级申请再审,经原审释明,当事人同意向原审申请再审的,原审应依法受理;当事人坚持向上一级申请再审的,原审应在一个月内将当事人申请再审材料、案件卷宗和释明情况一并报送上一级。
对于当事人在再审申请书中明确选择向上一级申请再审的,原审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判后释明。围绕当事人申请再审理由就生效裁判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审判程序等问题,做好深入的释明和进一步的和解工作,并告知当事人享有向原审申请再审的选择权。具体的释明程序和要求可以由各高级根据本地实际予以细化。
二是对案件进行二次分流。经释明,当事人撤回再审申请的,将申请再审材料退回当事人;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申请出具再审裁定和调解书;当事人同意向原审申请再审,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材料齐备的,应及时受理;当事人坚持向上一级申请再审的,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及时将案件报送上一级。
三是及时上报案件材料。对于需要向上一级报送的案件,原审应及时调齐案件卷宗,写明释明情况报告,随同当事人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一并报送上一级。原审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上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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