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北法律咨询 > 沧州法律咨询 > 沧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现在医药费对方出了四万五,后续医疗费停止,私了双方协商不好,我们想走诉讼,请问律师有什么建议?

现在医药费对方出了四万五,后续医疗费停止,私了双方协商不好,我们想走诉讼,请问律师有什么建议?

ask****630 河北-沧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9.09.21 05:38:17 534人阅读

你好,对方骑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导致伤者左股骨骨折,现在医药费对方出了四万五,后续医疗费停止,私了双方协商不好,我们想走诉讼,请问律师有什么建议?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沧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沧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510085638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北-沧州 咨询解答:68084条

你好,建议申请伤检

2019-09-21 13:46:17 回复

按照规定是这样的,由受害方先付医疗费用等到治疗终结后,拿着相关的票据计算出事故赔偿总额,然后到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将理赔的钱到投保人的银行账户上,在由对方小车的人将钱给你。前提你要注意这个钱有可能不给你。建议先对方帮你垫付医疗费用,或者你对他的财产保全保证你的权益,或者理赔的时候你们一起要求保险公司将钱打到你的账户上。(保险公司不会以你提交上去的赔偿总额是中国就赔中国,他们会扣掉不属于他们理赔的费用,例如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因误诊造成患者受到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你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从法律层面上,并未规定肇事者有先行垫付的义务,关于赔偿的问题交警只有权利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只能由法院判决,因此在法院判决前垫付医药费都是肇事者自己自愿,肇事者不先行垫付是不违法的。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另外,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但是,救助基金只垫付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以及抢救费用,而且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形: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