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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因为打架伤人被立案,请问刑事立案能中止执行吗

李** 吉林-白城 刑事诉讼咨询 2019.09.20 13:48:28 371人阅读

我哥哥前几天去参加生日会,拿车的时候莫名其妙遇上了一个神经病的人,他莫名其妙就过来打我哥哥,我哥哥当然就是还手了,后来那个人受伤了,我哥哥也就被捉了,现在正在等待判决,所以想请问刑事立案能中止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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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2019-09-20 13:50:28 回复

需要,诉行政执行案件,必须首先在立案庭立行审查案件,然后由行政庭进行裁定,确定是否可以执行。
如果裁定可以执行,再由立案庭立执行案件,由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民警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是多久这个问题,回答如下:停止执行职务的期限为10日以上60日以下;禁闭的期限为1日以上7日以下。

聚众斗殴,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应当从重处罚。《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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