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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种属不属于诈骗行为,在一个网络平台被坑了十几万?

ask****908 山东-烟台 域名权咨询 2019.09.17 15:22:30 547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属不属于诈骗行为,在一个网络平台被坑了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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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烟台 咨询解答:8251条

有可能构成诈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2019-09-17 16:12:00 回复

属于电信诈骗,参照诈骗罪的有关量刑标准从重处罚。

赌博是违法行为,赌资不会发还给你的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实行劳动教养: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继续赌博的;
(三)多次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四)多次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护场的;
(五)教唆、诱骗、胁迫他人赌博的;
(六)在道路、车站、码头、公园、客车、客轮等公共场所设赌的。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一)参与赌博,个人参赌的财物在五千元以下的;
(二)为赌博提供场所、赌资、赌具、交通通讯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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