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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是公司的大股东,那么股东承包公司经营纠纷怎么处理?

龚** 青海-海北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9.15 13:18:21 330人阅读

我的一个叔叔,他的朋友开了一家公司,他就投资了他朋友的公司成为了大股东,现在弄了纠纷,所以问一下叔叔是公司的大股东,那么股东承包公司经营纠纷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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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股东与公司之间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司法实务中都一直存在争议。而针对其中“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将公司承包给股东经营”的形式,因涉及合同主体是否适格、该承包合同是否有违公司法相关规范、该形式是否会破坏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等相关问题,对由此产生的承包经营合同的效力认定就更具争议。

2019-09-15 13:2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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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定主义原则作为《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得到了理论界的普遍认同。作为公司法定原则的重要方面,公司机构法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公司法》所确定的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织结构,当事人设立公司必须遵循这些规定,否则将导致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由于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公司承包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并不必然违背上述公司法定主义原则,因此,对公司与股东签订的承包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承包合同虽然只选择一个经营者,但公司经营管理并不拒绝适用《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治理、会计制度等规定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对此,应认定承包合同有放,反之则可认定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将公司以承包合同发包给股东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代替董事会亲自经营管理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职责的具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并不是公司的所有权人,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职权来自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对个别经营管理事项的特别授权。《公司法》第47条明确规定,董事会应当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将公司发包给他人经营管理,不亲自履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职责,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规定。因此,对承包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019-09-15 13:19: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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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法定主义原则作为《公司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得到了理论界的普遍认同。作为公司法定原则的重要方面,公司机构法定在我国《公司法》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公司法》所确定的股东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组织结构,当事人设立公司必须遵循这些规定,否则将导致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由于公司设立后股东将公司承包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并不必然违背上述公司法定主义原则,因此,对公司与股东签订的承包合同的效力不能一概而论。有些承包合同虽然只选择一个经营者,但公司经营管理并不拒绝适用《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治理、会计制度等规定中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对此,应认定承包合同有放,反之则可认定无效。另一种观点认为,将公司以承包合同发包给股东承包经营,实质上是以承包经营的方式代替董事会亲自经营管理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职责的具体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并不是公司的所有权人,董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职权来自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对个别经营管理事项的特别授权。《公司法》第47条明确规定,董事会应当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等。将公司发包给他人经营管理,不亲自履行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职责,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的规定。因此,对承包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020-09-16 03:15:34 回复

经营管理股东股权转让协议格式如下:
公司股权转让及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经营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各向乙方转让
% 的股权,丙方向公司支付投资款现金
万元。 股权转让完毕:甲乙丙三方股权比例如下 甲方: 股权比例: 乙方: 股权比例: 丙方: 股权比例: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及保管公司各类证照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丙方担任:(若丙方无职务,此处可为空) 5,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半数以上股东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双方一致同意,定期举行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资金将由全体股东指定的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
(2)分红的数额为: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甲乙丙三方开始合伙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您好,合同有效,该类合同属于公司内部承揽项目的转移分包,其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建议签订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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