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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劳动合同解除了,这样合法吗,他们是想提前解除可以不用给我买医保的,这样合法吗?

ask****228 浙江-嘉兴 合同效力咨询 2019.09.14 14:49:24 1330人阅读

我想问的问题是比如单位在我退休前提前2个月,把劳动合同解除了,这样合法吗,他们是想提前解除可以不用给我买医保的,这样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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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019-09-14 14:59:24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五百四十二第一款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解除强制医疗需同时满足: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与不需继续治疗两个条件。这一标准看似简单,但主观意图明显、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导致实施起来难度大、效率低。
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即被强制医疗人无人身危险性是解除强制医疗的主要条件,而我国关于无人身危险性的规定是非常笼统的,如把握不准确,将极大可能造成被强制医疗人出院后再度制造危险或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遭受侵害。
对于该程序解除主要依赖强制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诊断评估报告以及精神病鉴定,然而,由于医疗机构性质的限制,其所出具的诊断报告通常仅包括病理、症状等,很难对被治疗人是否还具备人身危险性作出结论。此外,本身对精神疾病也缺乏专业性的认识,因此不论是诊断报告或是鉴定意见都无法给提供有利的决策支撑。
在司法实践中,为准确判断被强制医疗人是否具有人身危险性,合议庭在作出决定前不仅要看评估报告,还应听取鉴定人、主治医生、心理学、精神病学等专业知识的人的专业意见,对被强制医疗的人治疗后的病情进行综合分析,以便作出更合理、更专业的决定。此后,还应要求被强制医疗人住所地的社区等组织进行观察,一定时间内,按期对被强制医疗人的情况进行报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医疗纠纷中的误诊。简单说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依据诊断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案,达到治愈病情的目的。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误诊,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误诊。误诊一般分为疾病诊断错误、延误疾病诊断、遗漏疾病诊断、病因判断错误、疾病性质判断错误。那么临床上的误诊是不是都构成医疗事故 首先要看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也就是是否存在误诊的医疗行为第二要看医生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是否对患者造成了实质的人身损害第三要看误诊行为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等级分级的要求。如果符合上述三个要求,那么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来依。当然,如果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误诊行为,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等级,那么患者依照《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过错的相关规定依。在《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司法界很少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医疗过错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医疗纠纷中的误诊。简单说误诊就是错误的诊断。诊断的目的在于确定疾病的本质,并依据诊断选择正确的治疗方案,达到治愈病情的目的。因此把不正确的诊断看作是误诊,把不及时、不全面的诊断也同样看作是误诊。误诊一般分为疾病诊断错误、延误疾病诊断、遗漏疾病诊断、病因判断错误、疾病性质判断错误。那么临床上的误诊是不是都构成医疗事故首先要看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也就是是否存在误诊的医疗行为第二要看医生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是否对患者造成了实质的人身损害第三要看误诊行为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事故等级分级的要求。如果符合上述三个要求,那么患者可以依据医疗事故的处理方式来依。当然,如果医疗机构确实存在误诊行为,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等级,那么患者依照《侵权责任法》中关于医疗过错的相关规定依。在《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司法界很少进行医疗事故认定,一般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医疗过错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
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病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不得因给予了医疗事故补偿费而削减病员或其家属依法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和生活补贴。
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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