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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儿童离婚抚养权,孩子患重病,离婚判给谁

吴** 北京-怀柔区 子女抚养咨询 2019.09.02 10:47:32 443人阅读

我朋友的女儿身患重病,现在他们夫妻二人在闹离婚,我朋友有经济能力,妻子没有工作,请问如果离婚,孩子判给谁,我朋友妻子提的离婚,我朋友想要这个孩子,并继续给孩子治疗,他妻子不想治疗了,手术需要巨额的医药费,并有后遗症,从这个层面讲,病患儿童离婚抚养权<抚养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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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该判给谁,关键是看孩子跟随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经济能力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个因素,但不是全部因素。
如果孩子是三岁前的婴幼儿,一般会判决跟随母亲生活。
孩子现在患重病,更需要人照顾。如果妻子没有工作,正合适照顾孩子呢。你朋友有经济能力,就负担孩子的生活费用、医疗费用、看护费用啦。
孩子正在患病,父母却要闹离婚,可见这对夫妻是非常自私和过份的。他们一点也不顾及孩子的感受。
其实在孩子患重病,需要父母共同照顾期间,法院应不适宜判决双方离婚的。

2019-09-02 10:56: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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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权时,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确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具体参照如下规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该条是原则性的规定: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随母亲生活。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两周岁至十周岁的小孩,结合以下情况予以考虑。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小孩,尊重小孩的意见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019-09-02 10:49: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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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报警,构成刑事犯罪,会接受刑事处罚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 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

你好,认定是工伤(获到工伤认定书),就能够享受工伤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花费:政策限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贴按本单位因公出差准则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准则报销
3.薪水、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薪水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出12个月,特殊情况经判定后,延长久不超出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本领的,应当进行劳动本领判定,就是伤残等级判定。判定结论再1-10级的,能够享受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工人月平均薪水的50%、40%、30%
2.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薪水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薪水的70%、60%发给
3.一次性伤残补贴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薪水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发给
4.一次性就业补贴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金和伤残就业补贴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限定实施
5.养老医疗保险:1级4级工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有按限定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级6级工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有按限定交纳应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事实上金额低于当地最低薪水准则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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