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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法院判处故意杀人罪,死刑,请问法院死刑判决下来后何时执行呢?

岳**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刑事诉讼咨询 2014.11.15 04:51:33 1513人阅读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的弟弟,因为买东西,而这个东西另一个买主也想要,就这样两人发生了争吵,和那个人打了起来,也他不小心将那人推到了墙上,很不幸那个人撞在了墙上的钉子上,死了,法院判处故意杀人罪死刑,请问法院死刑判决下来后何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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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贵州-贵阳 咨询解答:769条

   现在没有立即执行了,一审,二审,然后最高法复核,复核结果下来,原则上一周内就执行,操作中基本不超过两天(无特殊情况时),当天拿到复核命令,第二天一般就执行。   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复核命令下来了,但几天后就是一个比较有意义的节日,像端午,中秋什么的,会让犯人过了节再执行。

2014-11-15 04:56:33 回复

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果确实具有上述两个特征的,也可以认定为“户”。  二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场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三是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必须发生在户内。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如果发生在户内,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对于,应当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确定其相应的罪名,按照罪责刑一致原则进行量刑。并不能简单的说判什么刑罚,要根据被告的具体犯罪构成进行分析:凡年满14周岁的,就要对的行为负刑事责任,只是刑罚的轻重不同。故意的刑罚要大于过失,精神病患者不符合犯罪构成的主体,因此精神病患者不能构成故意罪(这里所说的精神病除间歇性精神病在正常情况下)。此外很多罪名也是可以转化为故意的,例如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如果发生被虐待的监管人员死亡的情形,则转化为故意罪一罪定罪处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故意致死死刑,故意未遂15到20年以上,正当防卫无罪,不是故意致死的10到15年,非故意未遂10年以下。【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具体刑期需要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建议聘请律师会见了解案件,申请取保候审,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处罚。我们是东北首家专做刑事辩护的律师事务所,如需获得专业的针对性帮助,可以拨打免费热线详细描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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