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苏法律咨询 > 无锡法律咨询 > 无锡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和前夫协议离婚的房子归我所有,现前夫被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我会有影响吗?

和前夫协议离婚的房子归我所有,现前夫被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我会有影响吗?

ask****780 江苏-无锡 房屋买卖咨询 2019.08.21 22:08:40 392人阅读

和前夫协议离婚的房子归我所有,现前夫被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我会有影响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无锡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无锡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880051295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17308条

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2019-08-22 14:49:05 回复
地区:江苏-苏州 咨询解答:10467条

房子有无过户到你名下

2019-08-21 22:29:51 回复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49362条

你好房子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吗,一般婚内协议是不能对方第三人的

2019-08-21 22:15:52 回复
咨询我
18168860382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无锡 咨询解答:9620条

你好,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如需帮助,可联系本人,详细沟通

2019-08-21 22:14:25 回复
地区:江苏-南京 咨询解答:52385条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的标的为行为,故该类案件属于法院执行的受案范围。

2019-08-21 22:14:23 回复


1、丈夫有进拘留所的经历并不会影响他对孩子的抚养权,因此离婚时是不会影响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的;
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可以向,由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状况、与孩子的亲密程度、个人素质等因素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1、丈夫有进拘留所的经历并不会影响他对孩子的抚养权,因此离婚时是不会影响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取的;
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确定,不能协商的可以向,由判决抚养权的归属。
3、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随女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会根据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状况、与孩子的亲密程度、个人素质等因素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讼的,由人民裁决。
没有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已经离婚的话,是对别人没有影响的。 完整规定如下: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买卖一般流程
15112人阅读

当你决定要买房后,就必须进行一连串包括签约、完税、过户等房屋买卖的手续,而每个过程都要注意,否则就可能发生纠纷。就让小编带着大家来了解一下房屋买卖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吧!

房贷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31176人阅读

贷款买房、贷款购车已经是社会中的普遍现象,在贷款买房的过程中就会涉及到提前还款的问题,那么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怎么算,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呢,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以及中国银行房贷提前还款违约金是多少?更多相关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土地拍卖流程
32414人阅读

土地拍卖,一般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拍卖,国家先后出台了很多的土地拍卖的政策,那么在土地拍卖的过程中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例如土地拍卖保证金比例是如何规定的呢,土地拍卖出让规定有哪些,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的合同范本
5625人阅读

随着一二线城市人口密集程度的加剧,商品房市场的发展也更加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也更加全面,那么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呢,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
4964人阅读

通常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标的物及其数量和质量、付款、履行期限、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想了解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本吗?下面由律图小编为您简单介绍。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