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违法行为!
我想你说的收据可能是没有正式的“非税收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白字条肯定有的。罚、缴是分离的,但为了体现人文管理,村或计生办是可以替你代缴的。但必须要求他们在一定的时间内给你正式的的收据。否则,你可以向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投诉。
(一)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农村村民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农村村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未达到法定间隔期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四)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当事人双方各500元社会抚养费。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