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的规定,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附条件赠与合同撤销权赠与合同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行使一种权利,赠与合同的撤销是指赠与人及其他撤销权人在合同有效成立后,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使合同归于无效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种,即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则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的无偿行为。我国《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194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第195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是指在由现法律规定的可以撤销的特定情形时,允许赠与人或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第192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193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当具体。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等等。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应该细化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约定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提供明细方案。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采购合同的条款构成了采购合同的内容,应当在力求具体明确,便于执行,避免不必要纠纷的前提下,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应当具体。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标准等等。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应该细化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约定发生争议时如何解决,提供明细方案。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此外,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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